第二十三章前因(h)
江继笙这个人,往前数几十年,不过是个从舞女肚皮里爬出来的杂种。
他老母当年在湾仔一间舞厅做小姐,有一晚接了个鬼佬,那人醉醺醺地来,天没亮就走,一连好几个月,夜夜都找她,出手又阔绰,后来肚子大了,香港又不能非法堕胎,她只能把儿子生下来。
江继笙从小生的就漂亮,皮肤白,头发带点粟色,眼珠近看透灰,一张半唐番的脸,高鼻深目。
就凭这张脸,他老母带着他去认亲。一个旁支鬼佬出来,上下打量两眼,从西装内袋里摸出张支票,像打发叫花子一样递过来。
偏他妈还伸手接了。
从那以后,他跟母姓,叫江继笙。
没人当他是少爷,湾仔的细路仔喊他“杂种笙”,他也只笑笑。
可是,后来喊的人,一个个都消失了。
爹不管,娘不教,他从小就在街上混。别人进学堂,他进地盘;别人背生字,他背马经;别人中五毕业,他已经在官塘工地管着几十个工人。
早年在湾仔码头扛货,地盘扎铁,打架狠,不讲理,慢慢打出名。后来纠了一班兄弟,在铜锣湾一带看场、收数、泊车——狠出了一番名堂,就这样搭上了李家旁支的车。
那时候香港遍地起楼,日夜不停。他从最底下的泥工做起,靠一双拳头一副狠心,做到包工头,再做到有自己的建筑公司。
做地产,不是坐在写字楼里就能轻轻松松吞得到地的。要收旧楼,要劝人搬,要拆,要赶,要摆平不肯走的租客、钉子户、小业主。
李家要在湾仔、铜锣湾起楼,要的是地。地上有人,人就归江继笙去清。他做得又狠又干净,从不拖手尾,渐渐成了李家旁支交收私下事务的一只“黑手套”。
真正让他翻身的,就是这一步。
靠做“黑手套”攒下第一桶金,他买了几架泥头车,做起土方工程。再后来,拿了小巴线经营权,入了的士牌,连地产公司也注册了。明面上,运输、地产、巴士专线样样都有,是集团主席,有头有脸,出席商会穿西装打煲呔,讲起地价波幅头头是道。
可说到底,他做的还是同人抢地盘的生意。
收楼逼迁,的士牌争夺,巴士线路竞投,哪一样不见血?手底下那班马仔,不过是从前的烂仔换了身黑衫黑裤,照样替他守夜、恐吓、收数、扫场。只不过现在使唤他们,不用江继笙亲自开口。一个电话,一个眼神,自然有人去办。
旁人以为他早洗白了。
只有他自己知道,白衫底下,那层皮还沾着湾仔码头的泥。
———
程天朗把车停在湾仔中国城门口。
金姐坐在副驾驶,从车窗望出去,那块金漆招牌还跟几十年前一样,她有多少年没来过这地方了?记不清了。
程天朗先下了车,亮了身份,门口穿黑衫的马来仔认得他,恭恭敬敬地开路。
他领着金姐往里头走,一路走到最里面一间私人包厢门前。
然后他停住,没再往前。
金姐深呼吸了一口气,自己推开门。
她原以为会看到好一副声色犬马的画面。
可门开进去,包厢里安静得有些过分。一桌子酒,有开过的,有没开的,江继笙一个人闭目仰在沙发上。
自打陈宝珠和江耀宗闹翻以后,金姐也回了庙街。倒不是江继笙迁怒她。本来江继笙就不赞成陈宝珠嫁进来,后来两人彻底断了,江继笙反倒松一口气,还特意带着她出去大肆shopping了一番。可金姐还是选择离开他。江继笙想不通,两人当时大吵一架,直接把她做进了医院。
出院那天,她自己回了庙街。
从此两人便再没见过面。
金姐轻轻合上门,反手撩起裙子,整个人跨坐到他身上,两个大波就这么沉甸甸压在他胸膛上,两只手熟稔地按上他的太阳穴。
“笙哥,头又唔舒服啦?”
程天朗来之前已经知会过他。
江继笙自然知道这个敢在自己身上动手动脚的女人是谁。他眼都没睁开,两只手还搭在沙发靠背上,压根儿不为所动。
“不是讲以后都唔再见我,唔再同我有任何关系咩?怎么,逼痒了?想来挨操?”
金姐手上动作没停,腰身却慢慢摆起来,一下一下唤醒她屄下,他裤裆里那条半睡半醒的巨龙昂首。
“系啊。想笙哥啦。”她声音酥软入骨,好不醉人,“想再被笙哥,叼到入医院。”
江继笙睁开眼。
他虽年近五十,可保养得好,又长年健身,看上去最多三十五六。眉眼还是当年那副混血的轮廓,高鼻深目,眼珠灰蓝,只是比年轻时多了几分沉稳。
“金宝,我讲过的,我不会再被你抛弃第三次。”
金宝鸾。
多少年没人这么叫过她了,只有这个人,会这么叫她。
她的手慢慢从他太阳穴移开,抚过他的眉骨、眼角,顺着高挺的鼻梁滑下来,轻轻描着他的唇线。
“笙哥,我一直都在庙街等你呀。”
等你退隐江湖,等你带我远走高飞,等你身边,只有我一个……
江继笙猛地抓住她的手,一把将她从自己身上拽下来。他起身整了整衣裤,声音已经冷下来:“说吧,这次来又是为了什么?你那个宝贝女,又出什么幺蛾子了?”
金姐没防他这一下,手腕被捏得生疼。顺势又抱上去,整个人挂在他身上,梨花带雨,泪珠说掉就掉:“笙哥,你扯痛我啦……你睇……”
她举着自己的手腕到他眼皮子底下,这些年来她也算养尊处优,四十来岁的人,皮肉却仍细白,方才那一抓,已经浮现了红痕。
江继笙仍旧嘴硬:“你如今几岁了,还当自己是细路女仔?怎么说哭就哭,我又没使劲,怎么就红成这样,我给你拿冰块敷敷……”
话没说完,金姐已经偷袭成功,送上香吻。
江继笙这些年讲究养生,不重欲。可金宝鸾总有本事,三两下就让他变回一头只想发泄兽欲的野兽。
江继笙一把把她按在沙发上,牙齿不留余力地撕咬着,手上嫌裙子碍事,嗤啦一声,白花花的奶子就从内衣里弹出来,金宝鸾生了两个,却从没喂过一口奶,两个乳球还像少女时一样,弹润紧致,挺在胸前,邀着他来糟蹋。
江继笙当年就对这对奶子爱不释手,几年没见,爱得更厉害了。
两只手都忙不过来,又抓又揉又搓,恨不得把这几年欠下的都蹂躏回来。抓得金宝鸾下身发了大水,骚水一股股往外冒,溅湿了他的西裤。
他却不急着用屌去堵,只把人往沙发里一塞,跪在她双腿间,对着她两块逼肉俯首,用嘴去接那一泡接一泡的淫水。
“还说不是淫娃荡妇,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多水,有多久没给男人肏过了?”
“讨厌。”金宝鸾喘着,抬着屁股就往他嘴里送,“你一直找人盯着我,我有没有男人,你不比我还清楚?”
那味儿又腥又甜,江继笙一口咬上去,又吸又嘬,舌头直往里钻,上下左右里里外外搅得她两腿打摆,水越流越多,糊了他半张脸。
“啊……笙哥,里头好痒……痒死我了……要笙哥给我抠逼,要笙哥拿屌狠狠叼烂我……”
江继笙偏不给,居高临下,看着她被自己一条舌头就弄得像条发情的母狗。当年戏台上的玉兰女,戏文里的金枝玉叶,如今还不是躺在自己屌下,一口一个“笙哥”地求他肏。
他菩萨心肠,雷霆手段,三根手指捅进去,往那软烂处搅,搅得水声噗嗤噗嗤响。
“金宝,还要离开我吗?”
金宝鸾跟着他手指摇屁股,摇得又急又浪:“我没有……我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……”
“还说没有?”他手指猛地抠在她最痒的那块肉上,“让你住别墅,好吃好喝当江太,你偏要回庙街守寡。说,你是不是就系贱!”
“笙哥!”她尖叫一声,眼泪都快逼出来,“你知道的……你明明知道我为乜要返庙街……”
“傻女。”他抽出手指,起身解皮带,“我现在干干净净,不会拖累你们。怎么就是不信我?”
金宝鸾一看见他掏出那根长得弯起来的屌,屄里似乎有成千上万的蚂蚁在爬。她什么都顾不上了,只想要那根屌狠狠捅进来,最好把她捅穿,捅烂,捅死过去才好!
“金宝,这次来了,就不要再走了,好唔好?”
江继笙也不急着进,只在她穴口上磨,磨得屄里的骚水把他的龟头浇得油亮。
“你答应我,安安分分给我当江太,我就给你食屌,让你挨操,好唔好?”
“你真的洗干净了?”
“干净,干净到不得了。不信,你拿你自己逼里啲水,再帮我洗一遍。”
话没说完,他腰身一挺,一捅到底。
金宝鸾仰起头,爽到失声,两条腿死死夹住他的腰,江继笙捅得每一下都又深又重,次次把子宫捅到往外吐白沫。
沙发上湿得不成样子,她的裙子、他的西裤、靠垫上、大腿上,全是两个人的水。
“叫我乜嘢?”
“老公……老公……”
“金宝。”他低头咬住她的奶头,下身越撞越狠,“今晚开始,乖乖给我江继笙当太太。”
———
两个小时后,江继笙替她把腿间的精液爱液一口一口舔干净了,又拿热毛巾细细清理了一遍,才让人把衣裙送进来,亲自把内裤、内衣、裙子一件件给她穿上。
可金宝鸾的眼泪还在眼眶里打转,要掉不掉。
江继笙瞧着她这副样子,心先软了一半,凑过去低声下气地哄:“我有几年没碰过你,一时没收着力,你别气坏了身子,是不是哪里伤了?要不要去医院看看?”
金宝鸾也不擦眼泪,就由着它那么汪着,声音又轻又糯:“笙哥,我在香港,除了你,就只剩宝珠一个了。你就当疼疼我,帮我这一回……”
“哼。”江继笙冷笑一声,“我就知道,要不是为了你那宝贝女儿,你哪里会有这么好心来瞧我的死活。”
金宝鸾忙抬手抹了一下眼角,把身子融进他怀里:“笙哥,你这话才真是往我心窝子里捅。我金宝鸾这十几年,梦里是你,醒着也是你。女儿是我身上掉的肉,你却是我的命。你说我不顾你死活,那比叫我去死还难受。”
她说着拿那双满目柔水的眼睛望他:“我今日来,既是为了女儿,也是想你,想见你。笙哥,这两件事,你非要分得那么清吗?”
江继笙早年因为娶了李家的女儿,本来就亏欠了金宝鸾。算上这次,这些年金宝鸾唯独求过他三次,次次还都是为了孩子。
算了算了,真是欠她们母女的。
“说吧,想让我怎么帮?”
“宝珠要跟着霍肇珩去美国。你看看能不能同霍家打声招呼,拦住宝珠。”
“霍肇珩?霍家那个小儿子?”
“嗯。”
“倒真是有本事,居然搭上了霍家。”
“笙哥……”
“若能真嫁进霍家,倒是个好出路,你拦着做什么?”
“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。可那时我以为就是在香港拍拍拖,这恋爱谈得怎么样,总归是在自己跟前,不至于闹出人命来。可要是在国外,宝珠一个女仔,万一……万一……”
江继笙知道她担心什么。他虽不喜欢陈宝珠,但那孩子到底是他看着长大的。在香港,有他看着,总不会让她受到什么大伤害。可出了香港,就是别人砧板上的鱼肉。霍肇珩要真是个君子也就罢了,就怕是个斯文败类。到那时候,陈宝珠一个女孩子,在外国,报警都没人搭理。
他右手搂着金宝鸾,轻轻拍打她的肩膀,左手已经拿起大哥大,按下一串号码。
电话响了两声,那头接起来。
“霍先生,我,江继笙。”
两人寒暄了几句,也就挂了。
金姐忙问:“怎么样?能拦住吗?”
江继笙把大哥大往茶几上一搁,人往沙发里靠:“天要下雨,女儿要出嫁,你拦得住?人已经在飞机上了。”
金姐一听,脸色都变了:“那怎么办?”
“无妨。”江继笙摆摆手,“我已经同他打过招呼,说是我家的小孩。他自会让霍肇珩多多关照。他们霍家心里有数,不至于为了个女孩,同我撕破脸。”
“可我还是放心不下……”
“哼。”江继笙冷笑一声,“你的女儿离了这么一会儿就放心不下,对我倒是可以几年不闻不问,金宝,你真有自己说的那样,拿我当命?”
金姐眼眶一下红了。
“笙哥,你扪心自问,这些年你给的钱,我有哪一分花在宝珠身上了?我的宝珠在庙街买本书、买份报纸,都要自己勤工俭学。你现在倒反过来怪我爱她多过偏心你?”
江继笙眼看她又要落泪,忙把人搂进怀里,温言软语地哄着:“好好好,是我老糊涂,是我说错话。怪我都怪我。可那宝珠自己不愿意嫁给耀宗当少奶奶,也能怪我?她要是没拒绝求婚,别说买报纸,就是买间报社送她,不就一句话的事?”
金姐抹了把眼睛:“说得好听。你别当我不知道,你向来都不喜欢宝珠。”
“不是你给我生的种,我是喜欢不起来。”江继笙倒也不瞒,“更何况,那丫头从小心思重,心眼多,书读得厉害。要真嫁给耀宗了,日后肯定是要进公司的。凭着耀宗对她那股稀罕劲儿,不用等我死,这公司迟早得姓陈。”
金姐挣了一下:“都是一家人,你分那么清楚做什么?更何况耀宗又不是傻的。当初同宝珠分开后,不也是干脆利落,再没纠缠。怎么到你嘴里,就成要改姓了?”
一提到江耀宗,江继笙就头疼。
“那孩子……我倒希望他是个傻的。现在公司洗得差不多了,我原本想把那些灰的、黑的,见不得光的,暂时还不能完全切割,总得有人来接手。他不愿意。现在翅膀硬了,飞到澳门去了,还想把生意做到公海上去。说起来,这里头你那女儿也出了不少力。我就说她是个不省心的吧。”
金姐气道:“她从小要强,辛辛苦苦读了这么多年书,自然有自己的想法。你不让她进你江家的公司,还不准外头的公司用她了?”
“我哪有这本事。”江继笙叹气,“当年你死活拦着不让我送她出国,现在好了,她到底是出去了,你想拦也拦不住了。”
金姐怔了怔,眼神黯下来:“是啊……孩子都大了,都有自己的想法了……”
江继笙伸手,把她耳边一缕碎发别到耳后:“这么多年,辛苦你了。”
金姐苦笑:“这么多年都过来了,还说什么苦不苦。”
江继笙捏着她下巴,拇指在她嘴唇来回揉,笑道:
“往后做江太,日日俾甜嘢你食。”
程天朗来接的时候,已经是半夜。江继笙抱着睡熟的金宝鸾坐在后座,程天朗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,请示道:
“江先生,现在回哪里?”
“回半山别墅。”
“好。”
车子启动,滑出夜色。江继笙把外套轻轻披在金宝鸾身上,开口道:“这三年,辛苦你了。”
“江先生,不辛苦。”
“当年你大佬阿贺不明不白死在街头,人人都说是耀宗派人做的。没多久,那些人在耀宗求婚当天动了手,把他未婚妻伤到了脑子。我知道里头没你的事,可你还是借着阿九那件事退了社团,如今又去帮耀宗,可是觉得委屈了?”
“江先生误会了。”程天朗如常回答:“我没有半点委屈。如今帮耀宗,不过是想攒点老婆本。”
江继笙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。
话说到这份上,他也不再多问。
有些事,彼此心照不宣就行。
当年程天朗心如死灰,没了心气,整天浑浑噩噩,只想离开社团,离开香港。
正巧,名伶宾馆那里缺了个暗中照看的人。金姐母女俩最怕同和义联扯上关系,江继笙当时又正值话事人换届,手上全是麻烦,也不敢把这对母女放在明处。他需要一个人,悄悄盯着名伶宾馆,不出事就行。
江继笙暗里找到程天朗,透了风声出来,除了护着那对母女,不会再把江湖纷争牵扯到他身上。万一自己哪天死了,会安排他和那对母女一起离开香港,再给他一笔钱,够他过活后半生。
程天朗本来只想走,可听到“名伶宾馆”四个字,想起很多年前,在庙街巷尾,那时他满身是血,太阳落在女孩白衬衫上,他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天使。
只那一眼,他记了很多年。
于是,他答应了江继笙。
留在了庙街,当个街头烂仔。
一开始他也犯难,要怎么才能成天守在名伶宾馆,还不引人注意,不让人疑心他同和义联还有关系。
就在这时候,Becky出现了。甘姐手中的大将,到庙街做最廉价的站街女,还死活要做他马子。
有意思。
他顺势做了Becky的“男人”,一个吃软饭的四九仔,白天在旅馆前台附近打转,晚上帮Becky看场。
于是,一个夺位失败、死了大佬、被太子宗赶到庙街、靠女人卖逼养活的程天朗,就这么在名伶宾馆里守着他的天使,一守就是三年。
这三年,是他这二十六年人生里,最幸福的三年。